精选代销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代销合同 篇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商品名称、规格、产地、计量单位、代销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物品的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质量标准:
四、包装规格: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七、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八、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 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二) 乙方
1. 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 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 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 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造成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______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 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盖): 受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销合同 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商品代销合同范本。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期间。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将订单商品交付给零售商之日起,至结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6)商品样 ……此处隐藏9919个字……作期间,必须严格的遵守本协的条款,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诚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访独立承责任。
2、由于一方原因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供货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七、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余,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撒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卖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余合同;
5、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卜,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协商
在发生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i)裁应在宁波仲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ii)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受该裁决约束,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合同下的其他义务。
九、其他约定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上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起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共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妨另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治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签名(盖章):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销合同 篇10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水泥销售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地区水泥销售代理商,具体销售区域为漯河所辖区107以东,乙方的水泥只能在上述地区和区域进行,如有举报一车水泥销往其他区域者,每车一次罚款壹仟元。
二、甲方供应乙方销售的水泥为“昆峰”牌
32.5级硅酸盐、42.5级普通硅酸盐袋装及散装水泥。
三、乙方月销售量淡季20xx吨,旺季3000吨以上。
四、水泥价格:依照市场情况,甲方参照到乙方所在地的卸货价随行就市定价。以32.5级的袋装水泥价格为基础,42.5级袋装水泥高于32.5级袋装水泥价格每吨50元,散装水泥低于袋装水泥每吨15元。价格变化甲方应书面或电话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以推销甲方水泥产品为 主,通过打品牌占领市场。
五、付款方式:乙方直接往甲方指定的财务账户汇款或交款,款到甲方财务科即可开具水泥票,车到提货,无款不开票不装车。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组织车辆运输,运费自理。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负责车辆运输,情况特殊乙方要求甲方帮助运输的,甲方可以安排车辆运输,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漯河市所辖区
107公路东和阴阳赵、三丁等乡镇进行水泥销售,甲方可在市区107公路以西销售,双方互不影响,如双方却因及特殊情况向对方区域销售水泥时应告知对方同意,否则,如发现向对方市场销售水泥冲击对方
市场的可除以20xx元/车罚款。
八、乙方只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水泥销售,如发现向其他区域,如西平县境销售水泥,每接举报一车水泥罚款20xx元,所罚款项从乙方所交的水泥款中扣除。
九、质量标准:甲方须按国家保准供应乙方水泥。甲方
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不对混凝土质量负责。乙方销往工地、工程和水泥使用时,应指导用户先送检,
合格后再使用,使用时应留足封存样。水泥质量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向市以上水泥质检部门送检,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甲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用户在使用水泥反映质量问题通知甲方时,甲方应在48小时之内到现场予以解释或处理。
八、水泥供应:甲方无论在水泥销售淡、旺季,均应保证乙方的水泥供应,因设备维修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双方发生违约责任:合同争议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经双方所在地
任何一方人民法院裁定。
十、乙方月销售吨以上可享受提成每吨元,吨以下(不含吨)无提成,月提成可由甲方财务科依照协议
现统行计价并开通具合知水同开泥内票容室按按票,每吨水泥乙方应付装车费元。
十一、其他事项
经过半年运作,乙方不能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指定经销商。
十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协议签字 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开户行账号
代表人开户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