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租合同模板汇总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转租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转租合同 篇1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为 4室1厅2卫 ,面积124m2 ,2个主卧,2个次卧现租赁一间主卧( 独卫 阳台 )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标准及费用
1、标准:元/)
2、元,合同到期后凭押金条退押金)
① 首付: 元,日期
② 第二次: 元,日期
③ 第三次: 元,日期
④ 提前一个月交房租。
3、甲方承担费用(按月均摊)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4、一次性结清费用:
有线电视 宽带
5、钥匙及房间东西损坏需赔偿。
备注: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转租合同 篇2甲方(转租方):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次承租方):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就______酒店转租的协商形成共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特拟订本酒店转租合同条款,供双方信守,遵守执行。
一、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金街快捷酒店转租给乙方经营,酒店位于___省___市___路___号,客房共计___间,面积共计___平。
2、该酒店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乙方如终止经营或出租人收回承租房时,室内设施设备由甲方按合同附件验收,对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修复及赔偿责任。
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共同对酒店的库存物品进行清点并以实际清点的数量折合成现金价值(以人民币为价款单位)。清点完毕并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即签订本合同,甲方将库存物品交给乙方,乙方将库存物品折合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元)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二、转租期限
1、租赁期共____年(大写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交接时间: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手续并将酒店实际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
3、转租酒店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有继续经营的意愿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继续洽谈酒店租赁事宜,并由甲方牵头促使乙方直接与房屋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协议。
三、乙方需支付费用及方式
1、酒店经营权转让费用____元(大写____元整)自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2、乙方收购甲方现有库存的床单、被罩等酒店日用品,具体清单及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详见附件,本费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每季度按实际交付房间数量向乙方收取租金,收取时间为每季度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不足一季度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具体标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4、乙方在交付经营转让费时,还应缴纳保证金
____元(大写
元整)。乙方如终止经营双方共同清点房间内物资及设备设施,无异议后保证金全额退还,否则照价扣除。但对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修复及赔偿责任。
四、转租期间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书面告知酒店出租人酒店转租事实并书面征得酒店出租人同意,由甲方将上述酒店(全部/部分)转租给乙方。如甲方为按照本条 款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按合同约定如期将酒店交付给乙方经营并每季度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
(3)交付酒店经营权之前,甲方应结清交接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水费、电费、气费、物管费、取暖费等)。
(4)乙方终止经营时应按《财产移交清单》将物品交给还甲方。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6)甲方应确保酒店内物资及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对超过使用年限的物资及设备设施应予以更换或拆除,未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因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全部由甲方负侵权责任。物资及设备设施的检验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本项事宜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全部由甲方负侵权责任。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酒店,甲方不得干预。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房屋租金。
(3)经营期间,乙方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乙方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但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第五项事由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害除外。
(4)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酒店所有权人同意后方可动工。
(5)经营期间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因未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事由而产生的费用除外。
(6)乙方负责承担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日常经营所需费用。
(7)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若经营不善发生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对甲方造成损失,应依照实际情况对甲方进行赔偿,但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事由而给他人、给本酒店造成的损害及损失除外。
(8)未经甲方及酒店所有权人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五、酒店交付及收回验收。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酒店内附属设施、设备应当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义务检验并向承租人作出书面说明。
2、乙方如终止经营应将酒店房间内附属设备、设施(按移交清为准)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及故意损坏的照价赔偿,对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修复及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约责任及其它。
1、本合同签订并按手印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若甲 ……此处隐藏8973个字……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转租合同 篇7转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车站宾馆正在营业的餐饮部(一、二楼)转租给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转租达成协议如下:
一、 转租范围:
甲方将车站宾馆的一、二楼餐厅部转租给乙方。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的全部设备(空调立式3个,挂壁3个,冷柜2个,展示柜2个,和桌椅等)及经营用品(锅、碗等餐具),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具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到期后归还甲方,如果有严重损坏导致不能使用的,乙方负责赔偿。
二、 转租价格:
经双方协商转租价格为3.5万元,乙方经营时间从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乙方将3.5万元于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并交保证金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与盐阜集团响水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缴纳有关费用,与乙方无关。
2.甲方提供厨房现有的设备、包间内桌椅、空调等给乙方使用。
3.乙方在一、二楼只能经营餐饮,不得经营其它项目,并保证餐饮卫生,因餐饮卫生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涉及到餐饮方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要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一楼通道门的关锁,并做好安全工作。
5.乙方负责一、二楼层的卫生,包括二楼的厕所,并做好厨房、包间门窗的关锁,做好安全工作。
四、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单位政策原因收回宾馆,甲方应给乙方退还当日起的剩余租金。
2. 因为乙方自己原因造成不能正常营业的,甲方不退还租金。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租合同 篇8承租人在何种条件下能够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取决于法律规定的承租人享有的租赁物使用权的法律性质。租赁关系的建立方式一般是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履行要求转移租赁物占有,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并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包括对租赁物的直接的占有,使用,以及直接的收益的权利。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占有的依据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设定了承租人的租赁物使用权,从合同性质上来看,租赁合同属于设权合同。由于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属于非所有人对租赁物的合法占有,因此租赁物使用权类似于物权法上的他物权。但是,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受到出租人意思的限制,而与物权法定原则下法律规定的他物权的权利内容具有显著的不同的特点。
物权法定,排斥当事人的意思,即通过当事人的约定设定物权的种类和权利的内容。赁物使用权则是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其内容的,租赁的用途、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均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这与他物权具有显著区别。由于租赁物由非所有人的承租人占有这一显著特征与他物权具有一致性,法律上赋予了租赁使用权类似他物权的法律效力,如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及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等。可以说租赁物使用权属于一种准物权,即租赁物使用权的内容虽由当事人约定,但具有部分他物权的法律效力。
正是基于租赁物的此种性质,各国法律大都有关于禁止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规定。但也有的法律规定,转租是否合法,要看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视为合法,出租人不同意的,转租即为违法。我国关于转租的规定与这些各国的规定相似,允许在出租人同意的前提下由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这种对转租的限制,目的在于防止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方式超出出租人的意思,妨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的转租的法律制度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必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对擅自转租的认定应当慎重的原因。从经济角度来看,转租的合理性在于有助于租赁物的充分利用。转租是一种有偿的法律行为,承租人转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牟利,包括获取积极的利益和避免不利益。
从次承租人的角度来看,支付比承租人更高的租赁费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惟一的可解释的原因在于次承租人能够使租赁物发挥比承租人更高的经济效益。从社会的整体的物的经济效益的发挥的角度来看,转租使有限的物发挥了更大的效益。
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在特定的租金水平下,如果承租人的生产与生活状况发生变化而出现不需要使用租赁物或者使用租赁物的收益无法维持租赁成本的情况,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转租对于承租人走出生产或生活的困境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租赁物,特别是作为经营场所的租赁物,会与承租人经营的业务产生一种不可分离的无形财产,如经营的知名度、固定客户资源等等,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按照原先的使用方式继续使用租赁物,这些无形财产可以得到一定的保留。
转租在法律上的可行性依赖与对租赁使用权的债权性质的制度安排。合同的相对性决定了次承租人实际上属于租赁合同的第三人,只要原来的租赁合同中有关租赁物使用及租金不受影响,在房屋转租的情况下,对出租人来说其利益并不受影响。
在此情况下,出租人损失的只是一种市场利益,即如果承租人能够与次承租人直接订立租赁合同,那么由承租人从次承租人处所获取的利益可以直接归属出租人。但是这种利益属于一种市场利益,不仅取决于出租人的经营能力,也取决于承租人的经营能力。放弃市场利益而保有稳定的租赁关系对出租人来说也不失为一种有利的选择。
但从法律性质上来看,转租是对租赁物的一种处分行为。因此,无论对租赁物及出租人的利益是否有超出原租赁合同的影响,都应当尊重出租人的意思。毕竟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出租人的同意,会形成一种超出出租人的意思之外的对物的使用,面临的将是新的使用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无论是对租赁物的风险还是出租人面临的市场机遇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这种对租赁物的处分只有出租人才享有,法律规定转租需经出租人的同意实际上是保证所有权不受到侵害的一种方式。